这操作,不仅整蒙了在场三人,连观屏的乐子人都看呆了,直接燃了?不是这想闹几样!!
“你你你怎么把它烧了!?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合同——!!”
青山指着已被烧成灰烬的合同惊呼喊道,无法理解天之绝夜的行为。
“没办法,你们对这没兴趣,放在这里只会被人惦记!虽然合同被人拿走签字也不会获得相对应的权利,但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,所以还是烧了为好。况且,如果你们想当天龙游乐公司董事长,我让人再拟份合同送来就行了。”
这事没有大惊小怪的必要,成为天龙游戏公司董事长不是依靠这份合同,而是他的同意!
原则上,在合同签字就是天龙游戏公司最大且唯一股东,能对公司进行任何安排,具有法律保护!
但是!原则就在他的手里,他就是法!!
你可以当,别人也认同,但这与他杀你有何关系!
所以,合同可有可无,重要的是他同意,以及他会庇护!
不然即便能成为天龙游戏公司董事长,又能当多久!刚宣布,人就没了,有意思吗?
“……话虽如此,只是——”
她们能理解天之绝夜的意思,但是她们珍重无比的东西在他手上却是随时可抛弃的可有可无之物,内心不平衡,一时之间难以接受。
“别把精力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东西上,该玩就玩,开心就好!你们,还不到思考烦恼的年龄!”
他对她们一直是宽容的态度,不对她们有任何期望,只要她们过上想要的生活并开心就行了!其余事,她们可知道但不用去做!
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花季少女,能干嘛!要干嘛!会干嘛!只需每天开心即可!
这就是他的想法。
说罢,他将三万円递给三人,表示这就是今天的零花钱。', '。')